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作为在国(境)外正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学习、学术访问并且连续在外居住六个月以上、即将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的身份证明,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就业、升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的重要依据。
为确保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真实可信,教育处决定自2007年1月起在办理此项证明业务时将增加实施新的举措:申请人或代理人须在申请现场,使用使馆工作电脑登陆到毕业学校网站上的个人学籍管理电子系统,协助工作人员确认申请人的学习经历和毕业事实。因此,除准备好申请人的护照、学位证书原件和学习成绩单原件等证明材料外,申请人或代理人应提前了解申请人个人ID和密码等信息,掌握毕业学校网站中个人学籍管理电子系统的使用方法并进行反复尝试。
1. 准备事项:
(1)提交材料:韩国学校颁发的学位证、学习成绩单和本人护照,上述材料需要提供原件。费用3000韩元。
(2)提前了解申请人个人ID和密码等信息,掌握毕业学校网站中个人学籍管理电子系统的使用方法并进行反复尝试。
2. 办公地点:中国驻韩国大使馆领事部 一楼大厅内左侧“中国大使馆教育处认证办公室”
3. 详细地址:首尔市中区南山洞2街50-7
(地铁4号线明洞站3号出口,向南山公园方向走500米左右,南山缆车站售票处附近)
4. 申请材料接收时间:每周一、三、四 上午 10:30 – 11:30
5. 领取时间:一般情况下,当天下午 15:30-16:00左右可以领取。如遇业务繁忙或负责人另有其他紧急业务等特殊情况,或者递交材料有问题时,需3-10个工作日方能答复是否可做认证,请按照工作人员要求办理。
6. 业务负责人:辛立军 陆爱华
E-mail:zhuhanjiaoyuchu@yahoo.com.cn